“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前身是“贵州省苗学会西部青年研究组”,“青年组”由王旭东、陶兴华、康丹赢、杨正江、黄雪峰、罗国锦、王太金、林娟等西部方言区苗族青年于2003年11月23日在贵州民族学院成立。 “青年组”直属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省苗学会。其宗旨是对苗族聚居地区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对调查研究的材料进行搜集、整理,为省苗学会提供必要的文献资料,执行学会分配的任务,为苗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在省苗学会的领导下,本小组成员对苗族方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宗教信仰、人口资源、自然资源以及地理坏境等进行了学术性的调查研究,取得了丰厚的成果。涌现出很多苗族青年人才,其中王旭东、陶兴华、王太金、康丹瀛、杨正江、罗国锦、罗俊钟、林娟等人多次发表相关文章,得到了学会专家及各界人士、学者的高度重视和好评。在互联网上能够看到名为“阿米喜多”的苗族青年歌手,就是小组文艺部长潘云。杨正江师兄已成为苗学研究青年专家。小组成员杨艳等人多次参加“多彩贵州风”活动,并获得优异成果。本小组曾在王旭东、康丹瀛、杨正江等人的带领下,开展了多次学术交流及社会文化实践调查活动。如:“青年组成立一周年学术交流会”、“青年组与美国苗族青年见面交流会”、“苗族文化调查研究系列讲座”、“威宁下乡”、“紫云学苗语”等活动。2006年至2007年,小组在竺满宇、杨金松,杨云举、张世贤、罗俊钟等人的带领下,开展了多次研讨会,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2019年11月15日向437ccm必赢国际提出挂靠单位申请书,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是一群热衷于苗族文化的青年大学生,我们想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学校和民族服务,同时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能力。我们的小组指导老师是437ccm必赢国际胡晓东老师、罗兴贵老师、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梅军老师,我们想申请437ccm必赢国际作为我们的挂靠单位。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是对苗族聚居地区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对调查研究的材料进行搜集、整理,为省苗学会提供必要的文献资料,执行学会分配的任务,为苗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本小组以“了解我们自己,传承民族文化”为宗旨,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化服务。
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通过举办小组迎新晚会、小组周年庆等大型文艺汇演活动让大家共同参与进来。小组会举行苗族文化讲座,让小组成员了解更多苗族文化,组织田野调查讲座等实践活动,让小组成员在实践中了解和传承民族文化,并积累资料,提升文章的深度。同时通过活动对所学理论知识进行实践,并在交际中体现自我价值挖掘自我潜力、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增长社会经验。同时通过活动对所学理论知识进行实践,并在交际中体现自我价值、挖掘自我潜力、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增长社会经验。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的存在提供了为社会服务的平台,让大家在为社会服务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小组也同时努力为成员创造锻炼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让每位小组成员在小组有充分的机会参与社团各项理论实践活动,在校园里掌握积累进入社会所需的表达交际能力,为更好的融入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增加筹码。
小组的发展正蒸蒸日上,我们的动力和激情永不枯竭!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小组得到不断的发展与长足的进步。小组的活动及小组成员作出的努力渐渐在中国苗族网上公布,我们得到省学会、地州市苗学会及许多苗学学者的支持和关注,兄弟姐妹们,我们并不是孤独的,我们不是在孤军奋战!
小组诚望各民族优秀青年的加入,共同交流、共同进步、共同为苗族文化的发展,为苗族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而奋斗!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兄弟姐妹们,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未来!
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结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会
设计理念:通过苗山的设计而来,房屋是苗族的特色代表,房子里的图形由牛角,芦笙以及五彩点组合而成象征着来自五湖四海的苗族同胞聚在一起,用他们自己的歌舞表达苗家人的热情,同时logo色彩丰富表现了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的青春活力特色同时在logo中也把小组的成立时间体现出来,整体logo设计为圆形,表达了小组成员凝聚团结--心的寓意 。
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会徽
会徽的设计理念:会徽中元素来源于蝴蝶妈妈的传说与苗族酒文化。会徽的色彩来源苗族银饰的光感,蝴蝶妈妈的传说说明了苗族的一部分发展历程,该设计象征着天下苗族一家亲。
附件一:
小组结构示意图
1、老校区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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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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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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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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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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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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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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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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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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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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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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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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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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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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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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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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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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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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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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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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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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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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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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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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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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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校区小组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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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职务:
组长是该小组时任的对外代表,如同法人代表。是整个小组在音舞上的名誉法人代表。由常务组委会(投票)选举产生,组长必备身份条件是:1、必须是苗族;2、必须懂得说苗语。
组长的职责是:对接省苗学会,参加各项小组级别对外活动,策划和组织小组开展合法活动,与秘书长保持业务上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执行组长职务:配合组长开展一系列活动,小组法制执行者。对小组全体成员进行法制监督和法制考核,从组长到成员进行监督,如有越法行为,触犯小组规章制度等,对其进行合法的惩罚。
①协助组长的内外事工作
②统筹小组内部、外宣部及创编部的各项工作
常务副组长
1、协助组长的各项工作;
2、负责常务会议。
副组长
1、协助执行组长的各项工作;
2、全权负责组织小组试讲工作。
秘书长
1、负责草拟小组各种文件材料,协调小组各部之间的工作;
2、负责察举小组成员并为庸碌者备案;
3、负责办公室的管理工作。
常务秘书
1、全力协助秘书长的各项工作;
2、负责小组各项活动的签到、小组财务及办公室钥匙的管理;
3、管理小组经费及“意谏箱”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各部的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完成工作
创编部;负责记录小组活动编辑对外公布
文娱部:负责活动内容的编排
外宣部:负责宣传小组活动,小组宗旨
附件二:
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章程及其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加强苗族文化的宣传力度,努力传承和发扬苗族优秀文化,丰富热爱苗族文化青年人的日常生活,及对苗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文风俗等进行调查与研究,为苗族同胞、苗族聚居区和苗族优秀文化的发展传承做贡献。
第二条 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是贵州省苗学会(简称为省苗学会)的下属机构,受省苗学会领导,遵守省苗学会的章程,在省苗学会的领导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不影响正常学习和工作的情况下开展活动,执行省苗学会分配的任务。
第三条 本小组以437ccm必赢国际为活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及省苗学会指导可在其他地方设分点。
第二部分 基本任务
第四条 本小组党的一般基本活动及任务
(一)在省苗学会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成员对苗族聚居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风情、医疗教育事业、人口资源、自然资源等进行调查研究,以求对苗族历史文化进行学术考证,传承和发扬苗族的优秀文化。
(二)对贵州省内苗族各支系文物、语言、民族心理等进行调查,将成果进行整理,帮助“苗学研究”趋于系统化。
(三)积极参与省苗学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不定期举行学术思想交流,开展活动的一般方式有“知识讲座”、“学术讨论会”、“田野调查”或者“老师授课”;文艺活动,或以小组名义参加学校及其他社团的活动。
(四)集体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省苗学会和本小组;编辑内部刊物,鼓励本小组成员向相关报刊杂志投稿;组织小组成员为苗族地区的风情做宣传、文艺演出等义务活动。
第三部分 成员及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小组成员必须遵守省苗学会章程,违反省苗学会章程的按省苗学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申请加入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承认并拥护省苗学会章程。
(二)要关注“苗学研究”的发展,关心苗族文化及相关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状况。
(三)加入者应有激情、有热情、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有信心,愿意将青春献给苗族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
(四)加入者为在校就读青年、企事业单位中或者自由职业者之中的优秀苗族青年以及热爱苗族文化的其他各族优秀青年。
第七条 加入本小组的一般程序
(一)个人向本小组提出诚意申请(含招新)。
(二)通过笔试和面试后,在秘书处注册备案。
(三)经小组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 本小组成员享有以下条例
(一)享有省苗学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二)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参加本小组开展活动的基本权利。
(四)对小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五)自愿加入或退出的权利。
第九条 本小组成员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
(一)履行省苗学会章程中所规定的各项会议义务。
(二)执行本小组的决议,完成小组分配的各项义务。
(三)维护省苗学会和本小组的合法权益。
(四)按小组实际情况缴纳相关费用(秘书处备案)。
第十条 办公室管理条例如下
(一)办公室钥匙有组长和秘书处统一负责管理,分发到每一个部门,部长以上常务每人负责一周办公室日常管理。
(二)外宣部、创编部、文艺部分别到秘书处领取钥匙,值班人员于上一周日下午到秘书处领取值班钥匙,于值班周周五下午归还秘书处。
(三)禁止非法使用电脑,未经常务副组长或秘书长允许,私自使用电脑,出现相关问题完全由使用者负责。
(四)、值班时间内不允许用电脑打游戏,值班人员必须写值班日志,每天两人值班,具体由秘书处安排。
第四部分 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 本小组惩罚条例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省苗学会同意,大会通过并在秘书处备案,予以除名;本小组对其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不负责任,并由肇事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违反省苗学会章程或相关制度的,经省苗学会同意,按省苗学会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利用本小组的名义擅自开展活动或对本小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轻重,予以相关处分。
(四)三次无故不参加本小组大会的成员或无故不参加常务会会议的常务会员,均视为自动放弃组织;若获得贵州省苗学会会员证的,小组将上报省苗学会以除名备案。
(五)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凡自动退出本小组的成员,言行将不代表任何有关本小组的意念,造成不良影响,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奖励条件
(一)对本小组做出重大贡献的某部或个人(如以小组的名义在省苗学会刊物、《贵州民族报》等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或以小组的名义参加省级演出活动,或省苗学会组织的文艺活动等),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以省苗学会的名义颁发荣誉证书,并请省苗学会领导颁发。
(二)以小组名义参加校内文艺演出、学校文艺晚会等活动,或以小组的名义在《图书馆报》、《校报》、上发表文章的个人或某部,小组将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个人在平时活动中表现优秀,经常务委员会(负责人会议)讨论通过,可获得相关奖励或荣誉证书。
(四)每学年,每个部都有数个优秀成员名额,小组内的各部,若表现优秀的(如编辑出版报纸刊物,组织文艺演出,会场文艺演出,会场布置效果好等)经常务委员会(负责人会议)讨论通过,将给予相关奖励或荣誉证书。
(五)每学期选出1~2个优秀团体,颁发优秀团体奖。
(六)评奖规则:活动及会议考勤占40%,平时表现及成果占60%。
(七)设置奖项有:文艺演出奖、个人贡献奖、团体贡献奖、文学创作奖等。
第十四条 奖惩大会(即总结大会)在每学期临近期末召开,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学期表现优秀的进行奖励并对犯错误的进行相关处罚。
贵州省苗学会青年研究小组组织原则补充条例
1、全体成员对本小组的重要工作、计划、日常事物有保密的责任。
2、常务会议的参加者,没有通过决议,不得私自将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向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违者,一次警告,两次撤职,三次开除。
3、任何负责人,事先没有在常务会议上提议或提议没有通过的,不得预定或暗示自己未来的接班人;也不得在还没有退位时将接班人选出来;违者,一次警告,两次撤职,三次开除。
4、小组负责人组织原则上实行组织负责制,即新选的组长,在一个月内提出执行人员执行组长和秘书长的人选名单,由原组长、常务副组长和2位常务秘书审核,由常务会议决定,表决人数应为单数,各候选人的名额比实际所需的职位数多。
5、如果常务副会长、2位副组长三人中有两人且各常务人员一半以上对组织负责制人员(组长、副组长、秘书长)投不信任票认为不称职时,被点名人员必须更换,如对三人中的其中两个人投不信任票或认为不称职的,组长和常务副组长不能同时退职,二者退职时隔一个学期。
6、常务委员成员如果故意诋毁、诽谤、谣言或无事生非,聚众对组长负责人员进行攻击、栽赃,恶意投不信任票的,负责人一次撤职,两次警告,三次开除;普通成员一次警告,两次开除。
7、小组各负责人的任免一律收归常务会议,当组长负责人员还处于考察期间的或暂时不确定的,由常务副组长代理之职,代理期间有相当于组长的权力;必须在一个月内选出新组长。
8、管理经费的2位常务秘书对组长提出的经费要求认为使用不合理时,可以驳回或调节,如有疑问,由常务副组长决定。
9、常务会议由常务副组长主持,代理组长期间,主持常务工作;常务副组长在主持常务会议时,没有表决权。
10、小组成员不得树立个人权威和推行个人崇拜,严禁小团体主义,严禁将“本部”与“人文”割开,不得在“人文”另立分组;违反负责人一次警告,两次撤职,三次开除;普通成员一次警告,两次开除。
11、此时则具有和总则相同的效力,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