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民族团结精神,本领过硬的、能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应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其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的能力,能在党政部门、宣传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思想品德: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了解国家相关民族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社会公德。
2.业务能力:
(1)基本了解和熟悉党和国家在影视、话剧、戏曲以及文化艺术领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基本掌握中文专业的知识与应用,了解国内外戏剧、影视的研究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3)掌握戏剧、影视文学与相关交叉领域方面的基础知识、应用理论、创作现状和发展走势。
(4)掌握戏剧、影视剧本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与技巧,熟悉舞台和影视拍摄,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和鉴赏、批评能力。
3、综合素质:
(1)具有正确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主动性、责任感与合作性。
(2)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3)心理调适能力和身体体格水平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三、主干课程与实践环节
1.主干课程:中国少数民族戏剧概论、中外电影史、纪录片专题、外国戏剧史、中国戏剧史、表演导演艺术基础、戏曲概论、戏曲文学剧本写作、中外经典影视作品欣赏、中国话剧史、话剧影视剧本写作、戏剧学概论、贵州地方戏剧整理与改编、戏剧理论专题、戏剧影视编辑与创意、中国文学名著导读等。
2.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观摩影视剧和舞台剧演出活动、各个学习阶段的创作实习、在校内创编影视、话剧与戏曲剧本并排练演出、参与艺术创作实践、体验生活、书法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撰写等。
四、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年: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